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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
2016-04-20 08:40 河南省教育厅  审核人:   (点击: )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按照《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分银行是以终身学习理念为指导,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目标,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为广大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积累、转换提供服务的学分管理机构。

学分银行在教育厅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育厅牵头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学分银行建设规划方案,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对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教育厅领导担任,成员由教育厅相关处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学分银行设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分银行下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分银行的建设、运行及各项业务开展。

学分银行是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学分银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工作。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要加强学分银行的建设与管理,探索创新,完善功能,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衔接,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互通,积极推进搭建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满足广大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努力为河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

附件:1.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施方案

2.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号),以及河南省构建灵活开放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银行的职责

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是以终身学习理念为指导,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目标,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为广大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积累、转换提供服务的学分管理机构。学分银行面向河南省域内的广大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管理,以继续教育为重点积极推进河南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其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学分银行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建设学分银行管理与服务平台并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3.研究制定学分银行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协助教育厅制定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学分转换管理办法等。

4.为加盟学分银行的院校、行业企业、教育机构、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和学习者等提供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学习咨询、学分查询和出具学分证明等服务。

5.从继续教育入手开展试点,建立课程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沟通衔接的制度,探索实现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不同教育形式相关专业之间的有效融通。

6.组织加盟院校、教育机构等探索建立在线学习过程认定、学分认证和转换机制,探索并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加强在线课程学分管理。

7.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衔接,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互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学分银行建设原则

学分银行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开放灵活,并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

学分银行要在教育厅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学分管理制度、标准体系、监管制度、运行机制等。要坚持有序推进,稳步发展。

2.多元参与

政府相关部门、院校、行业企业、教育机构、职业资格颁发机构等多方参与,汇聚各方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纵向衔接、横向沟通。

3.开放灵活

顺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求,向社会最大程度开放教育资源,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需要。

4.循序渐进

试点先行,逐步扩大。从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单向认证逐步向双向互认推进,从学历教育之间互认向各类教育互通互认推进。

三、学分银行章程建设

《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章程》是加盟院校、教育机构、行业企业、职业资格颁发机构和学习者等共同遵守的规章,通过章程明确学分银行的性质、功能、任务、运行机制等,章程由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制订,经教育厅核准后实施。

四、学分银行平台建设

按照学分银行建设规划,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平台的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进行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等管理和服务。

五、学分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课程标准制度、学分认证制度、学分累计制度、学分转换制度等。制定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分标准,并根据学分标准、学分认证与转换规则,对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对学习者获得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学分进行认证和转换。

六、学习档案库建设

建立学习档案库,建立学习者个人学习账号,一人一档、终身有效。学习档案库主要存储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及转换记录等信息,经授权后可供用人单位、教育机构查询使用。

七、学分银行建设目标

学分银行建设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目标,以学分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一个章程、一个平台、一套制度、一个学习档案库”等建设,逐步实现建设目标。

(一)近期目标

1.成立学分银行建设领导机构,进行顶层设计。

2.制定《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

3.建立学分银行门户网站和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学习档案库建设和个人学习账号注册工作。

(二)中期目标

1.建立学习成果认定机制,制定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的有关制度、标准和操作办法。

2.从继续教育入手开展试点,建立课程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沟通衔接的制度。

(三)远期目标

1.在试点的基础上,对接国家学分银行和国家资历框架,建立河南省学分认证体系。

2.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衔接,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互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学习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服务。

八、开展试点项目

建成并运行学分银行管理与服务平台。学习者通过学分银行管理与服务平台申请注册个人学习账号,注册成功后可获得相应服务。学分银行的学分由学历教育学分和非学历教育学分两种类型组成。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对本校不同教育形式的学习成果进行存储,开通查询服务。学分认证与转换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单向认证开始,在开放教育的一些相关专业先行试点,逐步实现从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单向认证向双向互认推进。

学习者通过下列方式获得的学分,可经学分银行认定为对应的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学历教育课程学分:

1.学习者在普通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网络教育学院)或成人高校学习期间获得的课程学分。

2.学习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

学习者获得的下列有效期内的非学历教育证书和成绩证明所涉及的课程学分可经学分银行认定并转换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对应的课程学分:

1.国家级和省级水平测试类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岗位证书。

2.国家级和省级考试颁发的有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与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应的国家级和省级考试科目合格证书。

3.国家级和省级有关从业资格证书。

4.国际通用的水平测试类有关考试的成绩证明。

5.经认定的其他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

省内院校、行业企业、教育机构、职业资格颁发机构等加盟学分银行后,可将学分银行存储的学分作为学习者申请颁发相关证书的依据(具体办法由发证单位负责制定),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相关咨询、查询服务,依据双边或多边学分认证和转换规则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2 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名单

主任(兼):訾新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兼):马跃进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成 员:

唐多毅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何秀敏 河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黄才华 河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王继东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贾正国 河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

周海兴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主任(兼):周海兴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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