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体系式学习,生动开展有质量的、能够推动实际工作的融合式讨论,生动开展案例式教学,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各地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管理体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地方教育工作部门分管书记、直属高校书记培训,举办高校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院系党组织书记、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审、评奖评优条件。修改完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
3.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5.加强教育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订出台关于加快高等学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制订出台高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做好直属高校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加强部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选任,严格驻外干部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推进高校、地方、直属机关双向挂职锻炼。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6.强化改革顶层设计。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着力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健全重点改革任务台账,全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健全部省、部市共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机制。发布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研制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发布实施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
7.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部门、各地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改革政策。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订高等学校与所属企业剥离工作方案。总结推广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订教育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加快推进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研究制订优化教育公共服务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8.推进考试招生改革。
9.加快办学体制改革。
10.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认定一批示范高校,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建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办好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为中国制造2025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发布并实施《关于职业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出台《服务健康产业需求高等医学教育引导性专业目录》。发布实施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标准。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校企深度合作示范项目”“卓越人才系列计划”“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等。研究制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分类推进中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加快“5+3”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北京上海两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方案。
11.强化教育督导。
12.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加快优化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3.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14.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1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7.整体提升高等教育水平。组织实施好“双一流”建设,设立建设专家委员会,提出建设高校、学科遴选认定标准、程序和范围,组织建设高校编制建设方案,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筹备召开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实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深化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改革。推动实施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继续搭建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平台。实施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修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进法律、会计、教育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机衔接。研究制订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继续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承担重点研发计划任务。实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快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步伐,努力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1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19.深入推进民族教育发展。
20.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四、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21.持续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
22.切实加强课程教材建设。
23.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
24.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
25.着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26.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各项举措。制订并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的意见》。
27.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制订关于推进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确保2017年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继续调整优化研究生层次和类型结构,改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改革,继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5000名左右定向本科医学生。
28.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水平。
2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30.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开拓城乡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推动各地各高校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推送优秀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加强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1.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办好“当代教师风采”专栏。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全面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32.督促落实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33.全面加强依法治教。
34.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全面实施《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中管高校的要求。提高政治巡视站位,实现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全覆盖,积极配合做好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加强督促整改和跟踪督办。
35.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稳定。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