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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启示
2016-03-11 10:11 杨钋  审核人:   (点击: )

一、中国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科学大学转型的挑战

第一,平等地位:如何确保应用科学大学与传统学术型大学具有同等地位?“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科学大学的转型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如何确保两者具有平等地位。

第二,学术惯性:如何定义应用科学大学任务以及与传统大学加以区别?由于学术惯性,处于金字塔第三层的地方大学普遍采用了运行研究密集型大学的政策。一方面,这些院校需要变得更实际、更职业化。另一方面,如果它们希望提高院校声望,则必须加强学术水平,可这与应用科学大学的理念背道而驰。

第三,校企合作:如何获得企业支持和信任?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缺乏与企业的有效合作,多数中国地方大学尚未能与企业形成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同时,企业缺乏与在教学和课程发展上地位较低的大学进行合作的意向。

第四,教师发展:应用科学大学教师的资格要求以及如何培养原有教师适应新的要求?目前,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缺乏具有实践技能的资深教师。中国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资格标准尚无定论,而且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尚未建立。

第五,系统的开放性:如何为学生提供一个继续深造的自由通道以及如何让学生在应用科学大学和传统大学之间流动?在现行职业教育体制下,学生很难获得更高层次的教育。一方面,无论是中等职业学校抑或是高等职业学校,均不能为学生提供进入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通道。另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毕业生很难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习,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也很难有机会继续深造以获取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二、全球技能培训体系的模式及对中国的借鉴性

考虑到中国应用科学大学的发展,并非所有的技能形成体系及其应用科学大学模式均可成为合适的借鉴对象。例如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1000多所中国高职高专院校已经采用了德国的双元制,将以学校为基础的培训与以企业就业为基础的培训结合起来。然而,教育模式与社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的兼容性对这种模式的成功非常关键。由于企业、协会(雇主)和国家间缺乏合作、这种协调技能形成机制在中国无法得到很好的运作。大多数企业不愿意参与岗前培训,理由是他们不能确保从培训投资中获利。工会或行业协会的组织力量薄弱,难以提供对协调培训的监管或支持。

日本的分段模式也不太适合中国。此种机制需要高度的企业承诺和投入。日本企业愿意开展岗前培训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流动性水平低。劳动力市场的性质决定了日本企业投资教育培训不会带来很高的风险。由于与就业者签订长期雇佣合同以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高度忠诚,企业可从职业教育投资中获得回报。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特点是流动性大,故而企业缺乏对现有及未来员工投资教育培训的意愿。

美国自由的技能形成机制需要有成熟的劳动力市场。社区大学为学生提供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则需为此支付学费。美国的外部劳动力市场比较灵活,企业可以通过猎头从其他企业获得自己所需的高技能劳动力。美国政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很少插手,而中国政府则未必希望如此。

北欧国家的国家主义的技能形成体系与中国相对接近。首先,北欧国家政府和中国政府对于职业教育和培训参与度较高。北欧模式源自福利国家的传统,政府将分配学习和培训资源作为积极劳动力市场干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似,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年度招生指标、控制学位、授予类型、专业课程发展、限制学校教职员工规模、任命学校负责人等措施对职业教育学校进行直接而严格的控制。此外,中国职业教育学校和大学超过三分之一的收入来自政府拨款。国家为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了强大的支持,特别是以学校为基础的职前培训。其次,中国的职业教育机构主要提供以学校为基础的培训,企业参与十分有限。同样,在瑞典和芬兰,大多数学生接受以学校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培训,不需要企业直接参与。芬兰所有的职业课程都包含实习,实习的目的是加深学生对理论和实际之间关系的理解。

三、芬兰应用科学大学对中国的启示

(一)平等地位:如何确保应用科学大学和传统学术型大学的平等地位

从芬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初,其经验可以用一句口号来概括:“平等但不同”。芬兰的高等教育属于双重系统,研究型大学和应用科学大学的使命和任务不同,但是二者之间存在互补,分别由不同的法律来管理,即《大学法案》和《多科技术学院法》。分管每个子系统的法律也可以被看做对应用科学大学系统自治性的保护。法律保护应用科学大学及其使命不会受到变为研究型大学的内部和外部压力。它给应用科学大学提供了与传统大学平等运行的机会。但是,从长远来看只有市场才能够衡量真正的社会平等,并评价高等教育子系统是否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二)不同的任务:应用科学大学与传统大学如何不同

由于传统大学与应用科学大学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法规,芬兰两类高等教育机构的使命完全不同。依据平等的大学自治立法原则,应用科学大学更多的是为发展职业教育和企业服务,这与研究型大学完全不同。传统大学主要进行科学、艺术研究及以科研为基础的教学,而应用科学大学教学主要围绕就业需求、地方经济发展及有助教学和地方发展的科研活动来提供教学服务。

两类高等教育院校的主要区别简单归纳如下:第一,传统大学提供博士教育,有权授予博士学位,但应用科学大学则不可。第二,虽然两类大学均设立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课程,但课程结构、招生要求以及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不同。第三,传统大学的中心任务是科研,其他功能建立在科研基础上,而应用科学大学的科研具有边缘性,主要为地方工业发展服务,基础性研究集中在传统大学,应用科学大学也有科研活动,但通常由研发部门组织。

(三)管理和经费:适合应用科学大学的管理和经费机制

政府对应用科学大学的导向与传统大学不同,二者的立法不同,大学的运营执照和管理系统也不同。应用科学大学的运作基于运营执照,政府授予应用科学大学管理机构运营执照。芬兰应用科学大学的管理机构及执照持有人主要为地方政府、有限公司以及地方政府所有的基金会。这些管理机构负责应用科学大学的战略发展、运作和财务计划以及经费(与教育文化部共同负责)。应用科学大学对于内部事务有自主权。院长和董事会负责大学的内部行政管理,院长负责院校的运营,并解决与大学内部行政相关的事务,董事会负责院校的发展。它也为院校的学术和经济发展计划及预算提出建议、决定预算的分配、任命行政人员等。

教育文化部为应用科学大学提供的经费主要包括单位经费/核心经费、项目和绩效经费以及日常开支经费。在2014年的改革后,核心经费将基于应用科学大学的两项任务:85%的经费基于教育活动,15%的经费用于应用研发。通过强调完成学位数量、学分数和科研发表,政府将产出、质量和效益纳入经费分配。为应用科学大学提供核心经费的责任将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

(四)企业合作:如何获得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增加教育和就业就职之间的互动是应用科学大学改革的一个中心目标。多科技术学院立法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加强应用科学大学的自主性和办学能力,以灵活应对企业和公司需求,并与之展开合作。应用科学大学已经开始将职场代表纳入董事会和教学实践。董事会由不同的内部人员、学生和企业代表组成。根据法律,董事会三分之一的成员可为工商业代表。外部利益相关者也加入到大学咨询委员会中,他们的意见在正式决策中受到重视。通过咨询委员会,利益相关者可以影响并参与设定大学的优先事务和发展活动。

与职场代表保持密切合作是应用科学大学教学活动和实践的关键。在应用科学大学任教,需要有相关领域职场工作经验。从应用科学大学发展的最初阶段开始,在学生的实践培训阶段和毕业论文项目中实现了教学与职场的良好结合。现在企业已经成为研发项目的常规合作伙伴。与应用科学大学教职员发展直接的人际关系是公司开展与大学合作的关键。在合作过程中,企业对招募新技术工人、科技成果转化、人力资源发展和掌握新知识特别感兴趣。

(五)开放的系统:如何为职业教育系统学生深造提供自由通道

芬兰教育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可以随意选择教育途径的整体系统,即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后,可在任何阶段转换为学术性学习,或者将职业教育和学术研究相结合。芬兰应用科学大学为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法律规定,凡通过大学入学考试或具备职业资格即获得应用科学大学的入学资格,将来可获得学士学位。应用科学大学的学士学位毕业生有资格申请学术型大学的硕士学位课程,但需要毕业生完成最长达一年的附加课程或衔接课程。同样地,拥有应用科学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学术型大学的博士学位课程,但必须完成相应的附加课程。

(六)教师发展: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师资格要求及如何引导教师适应新要求

《多科技术学院法》规定,高级讲师需要博士学位或相应证书,讲师需要具备硕士学位。此外,高级讲师和讲师均需有该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加一定课时的教育培训。改革之初,为从中、高等职业教育机构过渡到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师提供了五年的过渡期,以便其获得相应的证明或取得博士学位。此外,推行了一个特别扶持项目,帮助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学人员得到硕士教育。

(七)课程体系:如何对现有课程结构进行重建以适应新的任务

在规划和发展课程建设时,发展结构和机制非常重要。关于结构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议题包括:让所有相关人员参与课程改革,而非接受自上而下的课程;为课程改革提供基础设施和必要的服务,如ICT、课程资料库、服务等;将科研、实践、职业生涯融入课程和教育;建立咨询委员会,与利益相关者共同研究改革项目;在课程改革过程中重视地方任务;将学生的课程及论文与就业中的现实问题相结合。

四、路径分析与相关建议

(一)高等教育双轨制与立法变革

虽然,国家可以通过法律将高等教育院校分为两种类型,在转型最开始的阶段,应用科学大学与高等职业院校的地位可能仍然比较低。然而,上下分层的模式可以转化为双轨平行的模式。第一,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双轨制能帮助人们将注意力从关注两种类型高校的好坏到关注它们如何不同。第二,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是很多该类院校希望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而非全面致力于发展其应用型能力。尽管现有政府政策明确呼吁应用科学大学转变其使命,但是缺少将政府意愿转变为院校承诺的有效措施。若应用科学大学具有独立法律,这些院校便只能停留在应用型高等教育院校的轨道上,且全力以赴实现这个使命。只有当该类院校全身投入,才能提升其地方影响能力,使毕业生的能力与商业雇主的需求更加吻合。

改变雇主价值观与思维方式是一个缓慢且必要的过程。芬兰的经验之一是在所有课程中推行强制性实习。雇主应认识到实习也是招聘人才的有效工具。雇主可筛选最优秀学生,让其毕业后来公司工作。之二就是邀请企业员工为学生做演讲。企业领导也可参与院校咨询委员会。此外,提高应用科学大学名声的另一个措施是允许该类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职业教育院校可能在中国社会中受到歧视,允许某些院校授予硕士学位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应用科学大学在中国的地位,同时吸引更多学生。

(二)相关建议

1.明确传统大学与应用科学大学不同的使命

学术型大学与应用科学大学的研发目的各有不同。前者目的非常明确,旨在追求卓越与社会影响,而后者强调过程。应用科学大学的研发活动通常需要产业的配合,且大多数研发工作都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在行业部门的参与下解决问题可丰富教师对于产业需求的认识,并提升其教学能力。同时,也应鼓励学生全面参与研发项目,从而培养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技能。

2.学生分轨道学习,但在不同轨道之间建立联系

双轨制的理念是学生有不同的兴趣和特征,可能更加适于在学术或者职业轨道学习。中国的高考改革考虑的是面向职业型与学术型学生提供两种不同类型的考试。但制度必须保证学生在一般综合大学与应用科学大学之间的流动性。建议中国应用科学大学毕业生(持有学士学位)应有权参加进入一般综合大学硕士项目入学考试。若应用科学大学课程的方向与一般综合大学课程不同,则应用科学大学的毕业生有必要获取衔接式或额外学习。研究型大学的毕业生若获得足够的工作经验也有资格参加应用科学大学的硕士课程学习。两部门之间流动必须遵循透明原则,使得学生了解转学的可能性,以及所需衔接式学习的性质与内容。

3.加强企业合作,争取企业界的认可与支持

与企业之间合作不仅可以补充应用科学大学合格师资力量的缺口,也协助应用科学大学学生获得企业实用的培训,这对其培养产业需要的技能与专业知识起重要作用。因此,应用科学大学需要在广泛的领域中与企业合作,如邀请企业代表参与学校委员会及教育项目导师委员会,与企业合作开展旨在帮助解决工作场合问题的研发项目,以及将学生毕业论文与商业问题衔接起来。

应用科学大学可邀请企业专家加入大学委员会,任职学位项目导师,甚至在校任教。同时,企业也有机会发现高等教育院校的优秀学生,或可影响其学位课程从而使学校培养更多适应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当应用科学大学与企业之间达成相互理解与信任,两者之间有望开展更深更广的合作。

4.制定教师从业标准,组织教师在职培训

政府应尽早明确应用科学大学的合格教师标准,从而指导转型中的地方大学制定招聘新教师以及组织教师参与在职培训的计划。根据芬兰经验,教师必须同时具备研究型大学学术资质(如博士学位)以及行业工作背景。近期方案是邀请行业专家在应用科学大学任教,这在芬兰应用科学大学已成为普遍现象。同时,强调教师教学技巧,帮助他们设计考虑到职业教育特殊需要的培训项目。

5.通过国际合作提高能力

中国应用科学大学克服挑战、发展能力的一条捷径是与有经验的外国应用科学大学合作。比如,与外国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培训教师、共同发展教育项目,甚至建立中外合作学校等。最为重要的是合作的起始点必须是师生的相互流动性。关键的挑战是建立可持续性的合作,达成持续合作的关键工具是学分互认,之后可以发展成为双学位或者联合学位项目。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作者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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